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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养牛”“代养牛”双案警示:虚构种养基地包装“云养经济”,高收益全是资金盘套路

来源:华佗 作者:华佗 阅读:64

上海“全民养牛”App虚构澳洲、宁夏牧场,以“云养牛”为名集资诈骗,涉案5.6亿余元,致数万人损失4000余万元;成都唐某“代养牛”项目以认购牛犊、母牛非法吸存1080余万元,造成损失980余万元。

“互联网+农业”曾被看作连接城市消费者与乡村生产的新模式,但一旦被不法分子盯上,认养、代养、分红等词就容易变成非法集资的包装。近期公开的上海“全民养牛”案和成都“代养牛”案,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量刑,两案共同指向同一种风险:以“云养经济”为名,行资金盘之实。

先看上海“全民养牛”App。平台对外宣传全新“互联网+畜牧”模式,称投资者最低仅需5000元,就能在线认养一头澳洲肉牛或奶牛,后续由平台负责专业代养、统一销售,无需投资者费心。平台还设置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等多档投资周期,承诺年化收益率可达5%至15%,并明确保证保本保息、到期原价回购。这样的宣传既像消费认养,又像固定收益理财,吸引了大量群众投入资金。

然而,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案并没有真实养殖支撑。经查,自2016年3月起,张某某伙同多名同伙,实际控制多家电子商务、网络科技、投资管理类公司,在未取得金融业务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全民养牛”线上投资平台。平台宣传中位于澳洲、宁夏的大型合作牧场完全属于虚构,直播间、短视频里鲜活的牛群画面,大多是从网络上截取的二手素材;所谓“实地养殖直播”,也只是犯罪团伙临时租借普通农场,短暂拍摄后反复使用的内容。平台自始至终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基地,也没有真实的存栏牛只。

没有真实养殖,自然无法产生足以兑付承诺收益的经营收入。据原文披露,全案涉案总金额高达5.6亿余元,截至案发已造成数万名投资人4000余万元损失。今年4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7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这个案例说明,所谓“云养牛”的高收益,从起点就可能建立在虚构资产之上。

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另一起案件,则更直观地暴露了“借新还旧”的操作。2019年11月,唐某注册成立某养殖公司,通过推介会、老客户拉新等方式公开宣传,以认购牛犊、母牛并委托代养为名吸收公众资金。项目宣称,认购小牛1.2万元,一年到期返本分红;母牛2.2万元,三年到期返本分红,投资人每月还可领取牛肉或对应现金返现。不少参与者在“返本分红”和实物回报的双重吸引下投入资金。

然而,该公司根本没有足以支撑其许诺的高额返利的经营规模。所谓的“代养牛”项目,本质上是一场“借新还旧”的陷阱:用后来投资者投入的钱,去兑付前期参与者的收益或本息,一旦新增资金不足以覆盖承诺支出,资金链就会断裂。据原文披露,该公司累计向190名群众吸收资金1080余万元,造成投资损失980余万元。青羊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从两起案件看,此类骗局套路高度固化。受访专家总结,不法分子往往假借“元宇宙”“智慧农业”等热门概念,依托实体场地、虚假视听素材伪造项目真实性,以保本高收益为核心诱饵吸纳公众投资,多数还叠加拉人头返利机制,依靠资金盘续命,最终资金链断裂“爆雷”,致使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无论是虚构牧场的“全民养牛”,还是毫无规模支撑的“代养牛”,都没有跳出这一逻辑。

需要厘清的是,“云养经济”本身并非天然违法。合法的“云养”消费,本质是预付式消费,商家通过线上认养提前锁定客源,消费者付款的目的是获取农产品或养殖服务,商家按约定完成生产、交付产品,收入来源于农产品销售,认养规模与自身实际产能相匹配。而非法集资骗局则是把认养包装成投资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保本、固定收益、到期回购,实物产品交付沦为次要环节。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段威表示,区分二者的关键不在于“云认养”外在形式,而要看项目的行为目的、资金用途、收益来源以及平台履约能力。合法项目以真实交易为基础;非法集资的核心是吸收公众资金,用后入者的钱兑现前期收益,没有可持续的实体经济支撑。

针对“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发布通知指出,此类欺诈活动往往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等热点,伪造视频图片虚构或夸大养殖、种植场景,炮制低风险、高收益的农业投资假象,并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诱导投资者入局。通知还提到,该类活动网络属性强,监管和追踪难度大,同时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飞建议,将“云认养”“代养托管”叠加“年化收益”“保本回购”“固定分红”等高危关键词的平台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段威则提出,可依托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为“云养”经营平台建立统一风险档案,农业部门核验种养基地、存栏数量、实际产能,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严查虚假宣传,金融、支付机构监测资金异常流水,形成协同治理。

对于普通投资者,最直接的防线仍然是拒绝“保本高收益”的诱惑。发现平台存在问题后,应立即停止追加资金,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留存合同、转账记录、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证据,尽早完成报案确权。只有看清“云养经济”外衣下的资金盘本质,才能避免从“认养人”变成“接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