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曝光网

⚠️ 提高警惕,防范诈骗!TG:@Jk88090

"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冒充"国家投资项目"骗取509人,14名骨干获刑

来源:华佗 作者:华佗 阅读:155

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一起"资本运作"传销案。该组织对外谎称"国家投资项目",要求参加者缴纳7万元入门费,按三级以上层级发展下线,引诱他人加入骗取财物。一审认定14名被告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传销人数达509人,刑期一年二个...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投资项目"的幌子,编造各种虚假概念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以"资本运作"为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4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一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据一审判决书披露,涉案的是一个名为"资本运作"的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北海市海城区,打着"国家投资项目"的旗号,以所谓"人际网络"模式开展传销活动。参加者需缴纳7万元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从而骗取财物。经法院认定,该组织涉及的传销人数多达509人,社会危害性极大。

案件线索显示,被告人毛先生于2014年加入该传销组织。据他回忆,该组织对外宣称自己从事的是"国家投资项目",盈利方式是通过所谓"投资"获取高额回报。毛先生加入一年多后,结识了同样在传销组织内的舒某,两人后来结婚。2015年,毛先生离开北海前往深圳打工,与传销组织逐渐脱离联系。2020年,两人的孩子出生,舒某也停止了外出工作。

在14名被告人中,舒某的经历具有代表性。她于2013年被姑姑带进这一传销组织。2025年3月28日,舒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北海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均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并处罚金。其中,舒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一审判决后,舒某以"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者角色""量刑畸重""罚金缺乏依据"等理由提出上诉,案件由此进入二审程序。

舒某一方在一审法庭上曾辩称,自己没有实际发展过下线,多名下线是自己出钱、借他人名字虚增的,目的是达到组织内部的"升职"条件;此外,其实际获利与检察机关指控的134万元不符,辩称只获利62万元。舒某还表示,归案后自己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如果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认罪,她愿意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判处。其上诉状进一步提出,舒某的行为更符合传销活动"积极参与者"或"高级别参与者"的特征,而非"组织者、领导者";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未区分主从犯,在未能查明真实获利的情况下判处180万元巨额罚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8月25日上午9点15分,该案二审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舒某的辩护人介绍,其在庭上充分阐述了上诉状中的全部内容。辩护人认为,原判对舒某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作用认定有误,对其量刑和罚金均与事实、法律不符,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二审尚未当庭宣判。

原文相关图片1

从该案的运作模式看,"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具有典型特征:其一,包装虚假项目,以"国家投资项目"为噱头,蹭国家政策热度,制造合法外衣;其二,设置高额入门费,以7万元为门槛筛选目标人群;其三,构建多层级网络,以"人际网络"为名行"拉人头"之实,计酬返利完全依赖发展下线数量;其四,裹挟亲情关系,从案件可见,舒某正是被其姑姑拉入组织,舒某与毛先生也因组织内部相识并结婚,亲情、感情均成为传销链条的"粘合剂"。

反传防骗卫士提醒:任何以"国家投资项目""国家政策红利""政府背景支持"等名义,要求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层级发展下线获取回报的,均属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传销组织惯用谎言蛊惑人心,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但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只会是陷阱。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远离打着各类旗号的所谓"投资""资本运作"项目,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如发现涉嫌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没有涉及到的诈骗项目欢迎评论留言补充或加客服反馈!谢谢!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