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传销大案最新进展:报案登记即将截止,请速联系!

来源:反传防骗卫士-伪原创 作者:反传防骗卫士

三起传销大案(“维尔利”App、“众信代还”平台、“电子商务玉石交易批发平台”)最新进展:公安机关正征集线索,未报案参与人须于2026年7月13日至28日到宣汉县公安局登记,提供资金流水等材料;

所属专题:28组织、领导 活动案风险预警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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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防骗卫士 2026-07-09 21:08:00

近日,多地公安机关接连发布通告,通报了三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最新侦查进展,涉及“维尔利”App、“众信代还”平台及“电子商务玉石交易批发平台”项目。三起案件均涉及大量投资参与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开展线索征集与信息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所有涉及“4.2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未报案(登记)的参与人。(备注:已制作询问笔录的人员除外)


二、登记内容




1.参与人的资金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

2.参与人身份证信息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聊天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登记方式




请参与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1.请参与人及时、如实提供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参与人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场登记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报案(登记)地点:宣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丁警官 涂警官

联系电话:0818-5205466



宣汉县公安局

2026年7月9日



关于征集“众信代还”平台涉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线索的通告


“众信代还”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已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26年7月3日受理调查,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参与投资“众信代还”的投资人,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报案材料(了解接触到投资的过程、充值提现的详细经过)、交易截图、用于投资返利的银行卡复印件、转账记录及相应的银行交易流水(标注);

2.众信代还平台内能显示个人信息的主界面、团队界面截图;

3.其他有助于彻查案件的相关证据;

注:所有提供的材料需A4纸单面复印。

对所有前来报案的报案人信息、提供的相关资料会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8月20日止,请相关投资参与人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办案民警:彭警官、于警官

联系电话:16647137969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2026年7月9日


关于征集李某文、叶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李某文、叶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已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受理,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与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现通告如下:
凡是在李某文、叶某工作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兰德公寓9楼9017、9022)听取“电子商务玉石交易批发平台”相关内容、经他人宣传推介参与该投资项目、至今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员,请于2026年8月16日前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报案需携带材料如下:
1. 投资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书面报案材料、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及微信支付宝全部收支流水;
2. “电子商务玉石交易批发平台”项目宣传手册、视频、合同、收款收据等纸质、影音证据材料;
3. 其他能够佐证案件事实、协助公安机关完整查清全案的相关线索与凭证。
线索征集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请相关投资参与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报案登记,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人员,后续将可能影响涉案资金核实、损失认定及案件处置工作。
办案民警:王警官、石警官
联系电话:19804875569
地址:玉泉区小北街友谊小区4号楼玉泉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2026年7月8日



来源:平安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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